砸700万补偿受害人 被判缓刑?炎亚纶:不熟悉法律

5月30日,台湾炎亚纶因拍摄少年不雅视频被判7个月,缓刑3年。

据悉,炎亚纶在2017年和当时只有16岁的男网红耀乐交往,二人很快发生关系,炎亚纶还拍摄两人的不雅视频,耀乐曾多次要求炎删除,但他不仅没有删还分享给了友人观看,因此触犯了台湾省的《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》。

耀乐去年开记者会曝光此事,随后起诉炎亚纶性侵、偷拍等罪名,不过私下最终达成和解,有传炎亚纶拿出1200万台币了事,耀乐反驳此说法,澄清只要求炎亚纶提供700万台币的和解金,这笔钱会全部捐给公益基金,耀乐本人分文不取。

炎亚纶很快通过经纪公司回应,感谢法官明鉴,辩称是因为不熟悉法律,且积极与告诉人和解,最终给予缓刑处分,诚心检讨自我,会透过自身影响力贡献社会。

炎亚纶案件宣判的前一天(5月29日),受害人耀乐突然官宣恋情,实在一言难尽。

两人今年3月达成和解,具体金额不详,如果耀乐真的捐了,这笔钱是藏不住的。炎亚纶虽调解成功,但偷拍少儿影片已触犯刑罚,法院最终判炎亚纶有期徒刑7个月,缓期3年。

值得一提的是,炎亚纶此前曾把视频分享给朋友,这位朋友也被判了4个月,似乎没有缓刑,但可以“易科罚金”,就是用交罚金的方式免去牢狱之灾,而且还可以上诉。

这位朋友之所以会被判刑,是他收藏影片长达5年都没有删除。

台媒指出,炎亚纶其实要被送入监狱的,缓刑原因是他与被告达成和解,说到底还是钱救了他。简而言之,这场闹剧没有人入狱,炎亚纶只要3年内不犯事就翻篇了,而且法院驳回了炎亚纶性侵、偷拍的指控,大概率会重新回归台湾的演艺圈工作。

据悉,38岁的炎亚纶是“飞轮海”成员,曾经也深受大陆网友喜欢,只不过多次发表不当言论,加之私生活混乱,早就上了大陆网友的“抵制名单”,如今犯法被判刑,更不可能回到大陆演艺圈工作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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